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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18  发布人: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专科生退役士兵(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该助学金不可与学校评定的国家助学金重复享受。

二、报送材料

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要求相关人员签字、二级学院盖章,严格审核手续;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人招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4、最新的学信网截图一份。

5、其余退役复学生和退役入学生的学费减免相应材料一并提供,确保手续齐全,盖章有效。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服兵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知尽知”。

2、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排查,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信息统计工作,认真核实相关学生学籍状态以及前期受资助情况,并填写《2025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见附件1),做到不漏报一人。

3、5月7日前将以上材料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纸质版均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处21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318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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