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职责
中共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专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中共许昌市纪委许昌市监委关于推进市管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许纪文〔2019〕19号)精神,校纪委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及学校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强化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宣传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处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监督促进学校党委落实以案促改和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校内巡察,建立健全学校党委管理干部的廉政档案,做好学校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4.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5.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