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院直各部门:
    按照上级职称工作的部署和安排,2016年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因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为做好2016年我院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 
			 时间 
			 | 
			
			 工作安排 
			 | 
		
		
			| 
			 9月20日—9月24日 
			 | 
			
			 上报2016年度我院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 
		
		
			| 
			 9月28日-9月29日 
			 | 
			
			 成立学院2016年度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 
			 | 
		
		
			| 
			 10月11日 
			 | 
			
			 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专(兼)职教师学习职称推荐相关文件,安排晋升高一级职务教师进行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上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办公室(人事处327室)。 
			 | 
		
		
			| 
			 10月12日 
			 | 
			
			 学院各单位上报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 
		
		
			| 
			 10月13日-10月16日 
			 | 
			
			 在人事处327室对申报人员职称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 
		
		
			| 
			 10月17日—10月18日 
			 | 
			
			 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业绩审查、教学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审核,并向申报人公示。 
			 | 
		
		
			| 
			 10月19日—20日 
			 | 
			
			 学院成立专家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议。 
			 | 
		
		
			| 
			 10月21日—10月27日 
			 | 
			
			 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通知拟推荐人员整理个人材料。 
			 | 
		
		
			| 
			 10月28日 
			 | 
			
			 高级评审材料报送市人社局,进行相关资格审查。中级评审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 
		
	
 
 
    二、具体要求:
    1、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认真组织本系部的专(兼)职教师学习职称文件,安排晋升高一级职务教师进行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上报人事处。
    2、严格审查资格条件。学院专门成立职称考核推荐资格荣誉审查组、教学审查组、科研审查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审查组、纪律监督检查组。各审查组要高度负责、各司其职,分别对申报人的资格、教学、科研、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等,及时进行严格审查、积分,确保真实有效。同时,纪律监督检查组要加强监督,及时受理举报、监督各审查组工作、参与职称考核推荐全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3、认真组织测评。学院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密组织工作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评委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教学、科研、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等申报条件,进行综合测评计分。
    4、规范材料报送。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按类分装:《评审表》、《评审简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手册、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集中装袋(在封面、扉页和内容的第一页申报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各材料袋封面张贴清单。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手提袋报送,并在手提袋上依次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职务、联系电话。
 
人事处
2016年10月10日